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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漫谈外挂
关于外挂的讨论,文章诸多,层出不穷。匆匆浏过,大半都是针对表面现象就事论事,无不肤浅之至(先不要骂我狂)。不从事务的根本追根溯源,不找出事务内在的联系与矛盾,终究于事无补。
早在4年前,从第一个千年的自动拾物外挂和石器的自动打怪外挂开始,外挂就有了其生存的空间,伴随着网游盛行,极差、金代的率先脱颖而出,初步实现了练级、pk的基本雏形。发展到今天更为高级的幻灵机器人、传奇XX、天上杯的自动上下线、拾物、修装备、自动pk,万王之王的挂机练级,等等等等,外挂朝着一个更为智能更为自动的方向迈进。
在商品经济时代,任何存在的东西都是有理由的,按达尔文的学说推理,外挂有其庞大的市场空间,而且备受广大玩家喜爱,其在网游中所占的重要位置,不言而喻。外挂被游戏公司视为潘多拉的盒子,恨不能食其肉、喝其血。当然就旗帜鲜明的抵制外挂,封杀外挂。自作主张,定义某某辅助程序为外挂,声明使用者为非法玩家。高高在上,好像自己就是法律,自己就是主宰,老子天下第一。玩家算什么,上帝?一边呆着去吧。外挂公司算什么?有正式营业执照吗?没有!!!只能在地下悄悄活动,充其量算个城市里开黑车的主。
那么外挂就一定是不合法不能使用的软件吗?为什么大部分玩家都喜欢使用外挂而且乐此不倦呢?
要完全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慢慢展开来:
1、首先,我们来看看网游公司和玩家的签订的协议。估计没有几个玩家认真研究过游戏公司的协议。有的玩家根本不看!!
认真看过协议的玩家就知道,协议本身存在着极大的不公平性,不管那一家网游的协议,有几条是针对游戏公司需要提供的服务和承若而拟定的?其中大部分都是对玩家的种种限制,说句过分的话,比“双十”协定还不平等。
大部分玩家,都是出于无赖,你不接受这个协议,就别玩这款游戏。出于对网游的喜爱,也只有默默接受这个苦果。但是这种由单方面拟定并强加在玩家头上的协议在目前的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否有效,值得商榷。尤其是现在游戏市场极不规范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这样以来,玩家已经进行了一次不是那么平等的交易,已经处于交易双方的不利境地。更要命的是,要想继续玩游戏,还要承担游戏公司不断推出的、在协议中可能没有涉及到的为商业手段而滋生的各种费用。比如公测时,协议中一般不提及消费方式,等正式收费开始才相继出台各种卡的消费费用。玩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么放弃辛辛苦苦公测时积累的成果,要么默默承受现状,昂首挺胸,迎接游戏公司的大棒!!!!!!还有付费购买这样袋那样油,年卡、季卡送某某武器、稀有宠物等等,你买是不买?不买,在游戏中就要落后、就可能被人欺负,被人pk。
纵观中国商品市场,没有在交易前明码标价的商品,网游要算是前无古人了吧。
2、游戏内容,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通常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界限。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目前几乎所有流行的网游,为了商业目的,其设计的操作方式,玩家都要进行上万遍的重复动作;眼睛都要长期遭受屏幕射线的蹂躏。在当今如此文明的科技时代,为了一个虚拟世界人物的成长和崛起,一个现实中人,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重复进行几乎相同的工作,而且这种工作不能为现实世界带来任何效益、不能为社会带来任何帮助,而仅仅是满足个人伯拉图式的愿望而已,是不是可以定义为一种**呢?
科技的发展,以计算机数字时代为标志,机器的作用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为了替代人类的重复劳动,机器越是先进,人类所从事的劳动就向高级智慧更加迈进。网游公司的这种商业策略不是明显逆潮流而动吗?
3、玩家成分的构成,基本以大学生和相应年龄层的青年为主,高初中学生也不乏其中。网游公司正是抓住了青年人喜欢新生事物、喜欢交友、喜欢玩乐的特点,推出适合这一年龄段喜爱的游戏。而在这一年龄段的大中学生中,都属于成长阶段,有学习的压力,有升学的压力,有毕业定位其进入社会发展的压力,自然玩游戏的时间只能拼命挤压,有理性者能正确处理,纯感性者往往遭至考试不及格,留校查看甚至开除的下场(我所认识的玩家中就不乏其人)。从某种角度上讲,目前意义上网游的流行给年轻一代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和伤害。
4、游戏公司的服务,可能大多玩家都有体会,具体例子就不讲了,好些GM对于怎么玩游戏和游戏规则都不清楚,本人深受其害,电话打了不少,GM的回答经常牛头不对马嘴,哭笑不得,一挂了之。
所以,外挂出现了,针对上述网游的种种缺陷,外挂理所当然的出现了!应该说,如火如荼的外挂,正是弥补了网游的种种不足,迎合了以年轻人为主流的网游玩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外挂解放了玩家,从家庭手工作坊式的劳动中解脱,外挂就是玩家的依托,外挂就是玩家从事虚拟世界生活、工作的计算机。使用工具是人类进化的转折点,使用外挂是玩家从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的一个里程碑!!!!!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外挂经常被游戏公司定为非法,这一点非常可笑,法是什么??是治理国家秩序的手段,在我国是由人代会制定的,游戏公司岂能随便定义某某软件为非法么?!严格意义上讲,外挂也是一段计算机程序,只要有相应国家规定的手续,游戏公司是管不着的,其合法性应该由国家执法部门来裁定。
当然,对于使用外挂,网游系统可以中止自身程序的运行,但不能对使用外挂的玩家有任何惩罚行为。有本事就在自己的程序里排斥外挂,作不到就不要在玩家身上出气!!!!
其实,大禹治水的故事人人都知道。要排斥外挂,不能只靠堵,要靠疏通。对于网游而言,就是要在自身的缺陷上多下功夫。自身没有毛病了(或毛病少了),外挂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另外,对于网游的改进,有几点不成熟的建议,有兴趣者不妨共同探索。
1、 减少重复工作的成份,加入有趣的、灵活多样的升级功能。比如,从网游可直接进入类似联众的各种棋牌类、竞技类游戏里,胜者加经验。联合众多玩家进入类似CS、星际争霸的游戏,胜者集体奖励经验。开发类似智力游戏问答的小游戏(以前半图形化的笑傲江湖游戏就做的比较好),同样过关者得经验。这样减轻了升级压力,又给玩家带了多种享受。
2、 增加半在线功能,玩家下线时可能设定游戏人物是否继续工作,设定为继续工作的话,可以完成一些技能练习或0.X倍经验的练级,需要重复劳动的工作都能以半在线方式完成。当然游戏公司也可以考虑半价计点方式收取费用。
3、 PK机制应该作比较大的调整,对于恶意pk者应该有比较严重的惩罚;保护新人练级,多少级以下不能pk等。不要太强化pk在游戏中作用。
4、 就没有一个网游公司想到类似于“上下五千年”这样的宏大内容?从冷兵器时代到现代战争的发展历史,按时间顺序,一个重大历史时期就是一个大场景。比如:从“上下五千年-》冷兵器时代之封神演义”开始,玩家练到顶级即可前进到“上下五千年-》冷兵器时代之春秋战国”,相当于某些游戏的转生或升职,还可以通过时空机器返回前N个版本。不同时期历史事件、社会背景、人文文化、风土人情相应嵌入到游戏中,这样年青人能进一步熟悉中国历史,成年人也有兴趣参与其中,真正做到喻教于乐。
5、 建议网游公司的老板和工作人员最少从新人开始玩2个月自己公司开发的网络游戏。
6、 在与玩家的协议中明确收费方式和收费费用。
7、 哪怕正常收费略高一点,也不要推出商业性质明显太浓的收费行为(比如出售在游戏中很难打出的物品或没法找到的物品)。
8、 推出正式版后,所有bug带来的问题不应由玩家(不能回玩家的档和删号)承担。
最后,做个自我介绍:
3年前到网金重庆1站找我:经纬方圆,上过十大。
2年前到幻灵游侠找我:大众化(现在偶尔上线)。
1年前到盛大传奇找我:无名小辈。
现在到征服1区七服找我:marsman(不知道还在不在十大?1周没上了)
也可以到传奇世界18区巫峡找我:联动(才23级,晕)
当然,也可以到A3找我~~,什么,还没有开始,怎么会呢,偶40级了阿!!!
哦,白日做梦,嘿嘿。。。。。。。。。。。
A3阿,太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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